| 佃仆 |
佃仆 佃仆亦称“地仆”、“庄仆”、“庄人”、“住佃”、“庄佃”、“火 (或作伙) 佃”、“伴当”。各地区、各时期名称不同。地位介于佃农和奴婢之间的一种封建依附者。东晋南朝至隋、唐,与主人有严格隶属关系的部曲、佃客等封建依附者,其身分为农奴。宋代的佃客、佃户、庄奴、田奴、佃仆、田仆等,与田主有主仆名分。他们与部曲比较,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,其身分、地位与农奴稍有差别。明清两代的佃仆制主要流行于安徽、江苏、浙江 |
| 就佃 |
就佃 就佃是汉语词汇,读音是jiù diàn,意思是犹就田。 |
| 營佃 |
营佃 【引证解释】 耕种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王朗传》“及 文帝 践阼,改为司空,进封 乐平乡侯 ” 裴松之 注引《魏名臣奏》:“或乃兵既久屯,而不务营佃,不修器械,无有贮聚,一隅驰羽檄,则三面并荒扰,此亦 汉氏 近世之失而不可式者也。” |
| 吉佃王 |
吉佃王 jí diàn wáng 吉佃王 量器的别名。 宋 陶谷 《清异录·器具》:“《博学记》云:度量衡 有虞 所不敢废,《舜典》同一度量衡。 孔安国 注谓丈、尺、斛、斗、斤、两,今文其名曰平一公,尺度曰大展,斗量曰半昌王,又曰吉佃王。” |
| 佃契 |
佃契 佃契亦称“佃约”、“租契”、“租约”、“租帖”、“租票”、“租字”、“租田票”、“揽地契”、“揽书”、“讨耕字”等。佃农耕种地主土地的凭证。分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。出现于唐代。随着历史的前进,口头契约减少,书面契约增多。内容一般包括土地类别、面积、地点 (四至),庄屋及其他附属设施,租佃期限,押租额,地租种类、数额与规格,交租方式和期限,其他附带条件、注意事项和中人责任。通常只规定佃农对地主的义务,由 |
| 佃莳 |
租种。 |
| 佃富農 |
佃富农 佃富农 : diàn fù nónɡ 1.租种别人土地而有剥削行为的富农。 |
| 傭佃 |
佣佃 【词目】佣佃 【繁体】佣佃 【词性】名词 佣人和佃农。 清 梅曾亮 《赠按察司照磨吴府君墓表》:“暇则手写书史,自种菜果,课佣佃指授田法。” |
| 佃富农 |
佃富农 佃富农 : diàn fù nónɡ 1.租种别人土地而有剥削行为的富农。 |
| 佃戶 |
佃户 佃户是旧时租地主地的农民。佃户亦称钦拨佃户。佃户本为自行招募,如宋元祐八年(1093年)“添赐田一百顷,使其家依乡原例,自召人耕种”;明洪武元年赐田二千大顷,仍“听募人佃种,共六百二十四户”。 正统四年(1439年)“奉圣旨,准存全户五百户,共凑人二千丁,见丁百亩”,成为钦赐。佃户的职责是“专一耕种,办纳籽粒,以供本庙祭祀等项支用”,免其“一应杂泛差役”。亦称钦拨佃户。 |
| 佃渔 |
佃渔 佃渔,是一个汉语词汇,拼音tián yú,释义为猎兽和捕鱼。 |
| 種佃 |
种佃 解释: 租种他人土地。《元典章·户部一·职田》:“召募培牛院客种佃,依乡原例分收。” |
| 佃户 |
佃户 佃户是旧时租地主地的农民。佃户亦称钦拨佃户。佃户本为自行招募,如宋元祐八年(1093年)“添赐田一百顷,使其家依乡原例,自召人耕种”;明洪武元年赐田二千大顷,仍“听募人佃种,共六百二十四户”。 正统四年(1439年)“奉圣旨,准存全户五百户,共凑人二千丁,见丁百亩”,成为钦赐。佃户的职责是“专一耕种,办纳籽粒,以供本庙祭祀等项支用”,免其“一应杂泛差役”。亦称钦拨佃户。 |
| 召佃 |
召佃 zhào diàn 召佃 招人租种土地。 明 陆深 《停骖录摘抄》:“召佃之名亦自 宋 贾似道 公田始。 咸淳 戊辰正月,改官田为召佃。召人承佃,自耕自种,自运自纳。” |
| 租佃 |
租佃 租佃(拼音zūdiàn ;英文tenancy),由地主提供土地及不同数额的经营资金和管理,由佃户提供劳动及不同数额的资金和管理,而土地报酬则采取不同的分成方法的资本主义农业组织制度。又称谷物分成制。付给地主报酬形式可以是一定份额的农产品或现金,或二者兼有。 |
| 請佃 |
请佃 请佃是一个汉语词语,读音是qǐng diàn ,是指接受;承受。 |
| 佃農 |
佃农 佃农,通常是指封建地主制经济下租种地主土地的农民。在中国,不同时期又有田客、佃客、地客、庄户、佃户等称谓。西欧封建领主制经济下承租份地的农民也称佃农。 |
| 佃客 |
佃客 佃客是中国汉代以后对佃入土地进行耕种的农民的称谓。他们向地主缴纳地租,有的还为其服劳役。战国时已出现佃种他人土地进行耕种并交地租的农民,尚无佃客之名。西晋推行占田法,规定贵族、官僚等可以占有佃客。佃客与地主之间存在租佃关系、依附关系、主仆关系或长幼关系。汉以后各代皆有佃客之名,但其地位及与地主的关系却有差异。汉至两晋南北朝,佃客荫庇于豪强地主,人身依附关系严重。 |
| 营佃 |
营佃 【引证解释】 耕种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王朗传》“及 文帝 践阼,改为司空,进封 乐平乡侯 ” 裴松之 注引《魏名臣奏》:“或乃兵既久屯,而不务营佃,不脩器械,无有贮聚,一隅驰羽檄,则三面并荒扰,此亦 汉氏 近世之失而不可式者也。” |
| 佃租 |
佃租 diàn zū 佃租 佃户交纳给地主的地租。 |